唐山注册公司:关于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问题?
2019-09-17 21:08:15 点击:
计算环境保护税时,关于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问题?下面就由唐山注册公司代办机构员工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的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看完上面的分享,你了解了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什么疑问,请致电我公司电话咨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的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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